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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病源候论

2014-11-01 18:37:07 巢元方

  《诸病源候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述病源和证候的书,书中虽没有记载治法和方药,却有很强的资料价值,为医者的案头常备用书。书中记载了“疥虫”是疥疤的病源,它藏在湿疥的脓疤中,可用针头挑得,形似水中的蜗牛,其观察十分细腻,也是病因学说在形态学上的一大进步。书中对“绦虫”也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解说。其中讲道:寸白虫会一段段的增生,逐渐长大达四、五尺长,这与现代医学对绦虫的描述十分接近,并且指出了这种病的发生与食用未熟的鱼和牛肉有关。 书中描写了“漆疮”,这是一种发生在对漆敏感的体质的人身上的米粒样的丘疹。当接触到漆以后,只有这类人身上会出现,而其他人没有,这也是最早的免疫学研究,可以说这时的病因学说,对于过敏的认识已经十分全面了。书中还对传染病,如肺结核、天花、脚气病等都有较详细的记载,甚至提到了妇女人工流产。在养生方面,也很有真知灼见:文中提出刷牙是保证牙齿健康的关键。甚至还描写了肠吻合手术的步骤、方法、缝合以及护理等。可见当时的外科手术也是比较发达的。

  病源与证候是中医辨证处方的重要依据之一,该书内容丰富,描述详尽,分析准确,明确易懂,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书。除此之外,《诸病源候论》还是一部记载了当时医学发展水平的重要著作,从该书所载的对于病因的认识方面的内容看,当时的医学对于疾病的认识已经达到了全面周到、分析透彻的程度。也许是受到了文化导向的影响,医学史上,多数医家更加重视对于理、法、方、药等方面的研究和著述,这方面的专著非常少。而《诸病源候论》内容的全面和周到恰恰弥补了这一空缺,直到今天的医学发展水平,它仍称得上是一部完备的好书。

  《诸病源候论》的医学成就和贡献主要有以下特点:

  1、本书主论病因证候,不载方药。书中以病为纲,每类疾病之下,分述病证概念、病因、病机、和证候。收罗病证之全前所未见,对病因病理的阐系和对证候的描述具有较高水平。

  2、发展了中医病因学理论,提出“乖戾之气”是传染性疾病的致病因素,并提出预先服药可以预防疫病感染。书中记载了多种人体寄生虫病,详述其形态及感染途径;并提出疥疮与疥虫侵染有关;炭疽病为传染所致;漆疮系“禀性畏漆”引起的过敏;山区瘿病是饮用了“沙水”致病。书中的许多新观点和记载有较大进步。

  3、在病理方面,书中对多种疾病的病变、转归有详细记载和系统描述,突出了各病的特殊证候,在临床鉴别诊断上有重要意义。

  4、在证候分类学上,对病症分门别类,使之系统化。如妇产科分杂病、妊娠病、将产病、难产笔耕内、产后病五类。这种分类更加细致、明确,有利于临床应用。

目录
卷之一
风病诸候上(凡二十九论)
卷之二
风病诸候下(凡三十论)
卷之三
虚劳病诸候上(凡三十九论)
卷之四
虚劳病诸候下(凡三十六论)
卷之五
腰背病诸候(凡十论)
消渴病诸候(凡八论)
卷之六
解散病诸候(凡二十六论)
卷之七
伤寒病诸候上(凡三十三论)
卷之八
伤寒病诸候下(凡四十四论)
卷之九
时气病诸候(凡四十三论)
热病诸候(凡二十八论)
卷之十
温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疫疠病诸候(凡三论)
卷之十一
疟病诸候(凡十四论)
卷之十二
黄病诸候(凡二十八论)
冷热病诸候(凡七论)
卷之十三
气病诸候(凡二十五论)
香港脚病诸候(凡八论)
卷之十四
咳嗽病诸候(凡十五论)
淋病诸候(凡八论)
小便病诸候(凡八论)
大便病诸候(凡五论)
卷之十五
五脏六腑病诸候(凡十三论)
卷之十六
心痛病诸候(凡五论)
腹痛病诸候(凡四论)
心腹痛病诸候(凡七论)
卷之十七
痢病诸候(凡四十论)
卷之十八
湿病诸候(凡三论)
九虫病诸候(凡五论)
卷之十九
积聚病诸候(凡六论)
瘕病诸候(凡十八论)
卷之二十
疝病诸候(凡十一论)
痰饮病诸候(凡十六论)
癖病诸候(凡十一论)
痞噎病诸候(凡八论)
卷之二十一
脾胃病诸候(凡五论)
呕哕病诸候(凡六论)
宿食不消病诸候(凡四论)
水肿病诸候(凡二十二论)
卷之二十二
霍乱病诸候(凡二十四论)
卷之二十三
中恶病诸候(凡十四论)
尸病诸候(凡十二论)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卷之二十七
血病诸候(凡九论)
毛发病诸候(凡十三论)
面体病诸候(凡五论)
卷之二十八
目病诸候(凡三十八论)
卷之二十九
鼻病诸候(凡十一论)
耳病诸候(凡九论)
牙齿病诸候(凡二十一论)
卷之三十
唇口病诸候(凡十七论)
咽喉心胸病诸候(凡十一论)
四肢病诸候(凡十四论)
卷之三十一
瘿瘤等病诸候(凡一十五论)
丹毒病诸候(凡一十三论)
肿病诸候(凡一十七论)
疔疮病诸候(凡一十三论)
卷之三十二
痈疽病诸候上(凡一十六论)
卷之三十三
痈疽病诸候下(凡二十九论)
卷之三十四
病诸候(凡三十五论)
痔病诸候(凡六论)
卷之三十五
疮病诸候(凡六十五论)
伤疮病诸候(凡四论)
卷之三十六
兽毒病诸候(凡四论)
蛇毒病诸候(凡五论)
杂毒病诸候(凡十四论)
金疮病诸候(凡二十三论)
腕伤病诸候(凡九论)
卷之三十七
妇人杂病诸候一(凡三十二论)
卷之三十八
妇人杂病诸候二(凡一十九论)
卷之三十九
妇人杂病诸候三(凡四十论)
卷之四十
妇人杂病诸候四(凡五十论)
卷之四十一
妇人妊娠病诸候上(凡二十论)
卷之四十二
妇人妊娠诸候下(凡四十一论)
卷之四十三
妇人将产病诸候(凡三论)
妇人产后病诸候上(凡三十论)
卷之四十四
妇人产后病诸候下(凡四十一论)
卷之四十五
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
卷之四十六
小儿杂病诸候二(凡三十四论)
卷之四十七
小儿杂病诸候三(凡四十五论)
卷之四十八
小儿杂病诸候四(凡四十六论)
卷之四十九
小儿杂病诸候五(凡五十论)
卷之五十
小儿杂病诸候六(凡五十一论)